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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6日, 有记者,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 察觉到一则判决书, 其内容表明, 河北沧州有一女子, 多次做出出轨其丈夫同事的行为, 在被丈夫郭某发现之后, 仍然没有改正, 某一天中午, 又一次与情人张某, 在一辆汽车内, 发生了性关系, 丈夫郭某, 利用放在汽车内的手机, 监听到这一情况后, 携带刀具, 赶到了现场, 然而, 那两人, 对于郭某的到来, 全然毫不在意, 郭某因此被激怒, 在一气之下, 拿刀捅向了两人。郭某被妻子劝说后心软, 在捅了多刀情况下停手, 之后配合将两人送往医院, 随后自首, 最终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件回顾:妻子长期出轨情人被发现茂名可靠调查公司茂名可靠小三调查,丈夫持刀捅向两人
郭某作为被告人, 怀疑自己的妻子齐某, 和自己同事张某, 长期有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于是, 在妻子驾驶的车内, 装置了用于定位以及监听的手机。在2020年6月14日的时候, 被告人郭某, 通过这部手机, 得知妻子齐某与张某, 正在海兴县某高速高架桥下的轿车内, 发生着不正当男女关系。被告人郭某, 便从自己家中, 携带了黑蓝相间把刀具以及黄把刀具各一把, 骑着电动车前往高架桥下, 看到齐某和张某二人均坐在车内, 对自己不理不睬, 于是就和张某发生了冲突。被告之人郭某, 趁着张某下车去穿鞋的这个时机, 拿出一直随身携带的刀具, 多次朝着张某捅过去。当时, 张某朝着高架桥下柱子那边逃去, 被告之人郭某接着追上去, 继续用刀捅刺张某。张某逃跑途中摔倒之后, 被告之人郭某还是用刀捅刺张某。被害人齐某, 在阻拦被告之人郭某去追张某的进程中, 被郭某用刀捅刺在了左侧腹部。之后, 被告之人郭某在齐某的劝说之下, 停止了捅刺张某, 还主动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在陪同受害人抵达海兴县医院之后, 又主动拨打110电话去投案。被告之人郭某到案以后, 自愿如实地供述自己犯罪的事实。通过鉴定可知, 被害人张某的伤情是重伤二级, 被害人齐某的伤情同样是重伤二级。案件发生之后, 被告人郭某获得了被害人齐某的谅解。
按照郭某自己讲述的情况, 在几年之前的那个时候, 他就察觉到妻子似乎有出轨的迹象了, 之后发现妻子出轨的对象竟然是自己的同事张某。他曾经和妻子就这件事情动过手, 然而妻子依旧没有改正, 还是继续和张某维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在案发的那一天, 他是拿着手机录着视频前往的, 结果那两人仅仅只是抬头看了一眼, 随后又继续玩手机, 嘴里还说着“录吧、录吧”, 他自己也是因为被气得大脑发热才坚决地痛下狠手。张某承认了, 他和郭某存在这种关系已两三年时间, 案发当日, 他俩于车上产生了一次性行为, 郭某也称, 那时被丈夫发觉她并未感到惊奇, 郭某还承认了。
依法判决:被害人郭某犯罪动机是处于极度气愤情人出轨了情人出轨了情人出轨了,判三年六个月
法院认定, 被告人郭某因义愤而丧失理智, 手持刀具, 肆意去捅刺他人身体的要害部位, 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 其这般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行为中, 被告人郭某致使被害人张某、齐某均达重伤二级程度, 张某经鉴定存在九级、十级、十级伤残情况, 故而此情形相应对被告人郭某应从重予以处罚;被告人郭某在整个犯罪进程里, 自动作出放弃犯罪的行为, 并且有效地避免了犯罪结果的产生, 这种情况属于犯罪中止, 对于此犯罪中止情形应当减轻对被告人郭某作出处罚;在案发之后, 被告人郭某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 还积极去参与对被害人展开救助活动;被告人郭某拨打 110 报警电话, 主动向警方投案, 并且如实详尽地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此行为属于自首, 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郭某自愿地表示认罪认罚, 基于此可以对其从宽进行处罚;在案件处于侦查阶段的时候, 被害人齐某明确地表明了对于被告人郭某给予谅解;被告人郭某的亲属在案件审理阶段, 积极且自愿地把 10 万元赔偿款汇入本院账户, 以此作为对被害人张某损失的赔偿, 虽然并没有取得被害人张某的谅解, 但是基于此情况应酌情对被告人郭某从轻作出处罚。
张某与齐某行为致被告人郭某发现, 郭某发出警告且进行指责后二者仍毫无顾忌肆意妄为。张某对本案从发生直至最终结果负有重大过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篇过失相抵立法本意公平分担责任的话, 张某理应就其经济损失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法院依行为人民事责任方面过错程度, 判定被告人郭某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承担次要责任, 责任比例按6比4分担较为合适妥当。
此案中, 被告人郭某犯罪, 其起因是妻子出轨被当场抓住, 动机是处于极其气愤的状态, 情节属于一般情节, 对象具有特定性, 后果较轻, 认罪认罚态度较好, 对社会危害程度不严重。以上种种足以认定, 被告人郭某主观恶性较小, 而被害人张某过错程度极其严重。法院秉持着社会主义法治价值取向中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 遵循着惩罚与教育须相结合的原则, 依据关联法律, 判定被告人郭某犯下故意杀人罪, 判定给予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的刑罚, 判定郭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95339.80元。
法院说法:被害人严重损害了一夫一妻制的法律尊严
法院觉得, 那被害人有着完整的家庭, 有妻子还有儿女, 本应该去妥善维系好的和谐家庭关系, 却和另外一个被害人长时间地保持着婚外的性关系, 他这种行为把他人的家庭关系给破坏了, 与此同时还损害了自身的家庭关系, 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 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相违背的。被告人郭某是一个具备独立人格的自然人, 他借助放置在车上用来进行定位和监听的手机, 在得知两位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之后, 依照手机的定位找到了这两位被害人。两名被害人本应心存负罪感, 从而避免激怒郭某, 可是, 在郭某用手机录取二人视频之际, 这两名被害人却并非如此认为, 他们心中并没有为此感到丝毫愧疚, 甚至还用放任以及蔑视的态度, 公然去挑战被告人的感情以及人格尊严底线, 进而给被告人郭某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心理伤害, 使得郭某极度愤怒, 接着采取了不恰当的处理形式, 发狂般地进行报复。
古人有训语曰“奸情自古出人命”, 你瞧那偷情者, 或者出轨者, 皆是对夫妻关系不忠不贞的表现。这有着通奸行为的二人当中的被害人, 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所规定的内容, 该条规定为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 弘扬家庭美德, 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这种那般的通奸行为, 打碎了夫妻间互相尊重的那块基石, 彻彻底底地伤害了夫妻之间的那份感情, 还严重损害了一夫一妻制所拥有的法律尊严。
潇湘晨报记者张岳 实习生王鹏辉 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