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是国家根据1978年宪法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设立的专门火车站。 1979年7月1日。检察机关是县,区一级的基层检察院。其基本任务是:通过行使检察权,打击和预防铁路上发生的各种犯罪活动广州调查,维护铁路运输系统中国家法律和法令的统一执行,维护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生产。该站点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共和二路4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发布的联合文件的精神,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于1980年10月开始筹备成立,并于1981年成立。 1982年5月1日正式由国家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广州铁路分局支部和党委双重领导。 1987年5月31日国家铁路运输检察院撤销后,广州分公司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名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公司。 1990年,广州铁路分公司改制,成立了羊城铁路总公司。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织改为由羊城铁路总公司党委领导。 2005年3月,铁路实施了直接管理车站和路段的改革。取消了羊城铁路总公司,由新成立的羊城铁路工业发展公司党委取代了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在成立之初,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主要负责广州铁路分局和广州铁路局在广东省直属单位的自查案件。它负责审查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批准,逮捕和起诉从广州铁路公安分局移交的刑事案件。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随着铁路的改革和发展,广深铁路公司,海南铁路公司,三毛铁路公司,广梅山铁路公司,工程公司,土建检修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地铁公司陆续建立。在这些总部发生的自我调查案件均由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同时,广州铁路公安局设立了深圳,海南,惠州,肇庆铁路公安部门,并直属公安部门。这些公安机关调查的刑事案件也由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处理。 1996年4月,肇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成立。三茂铁路总公司内部的自查案件和肇庆铁路公安局立案的刑事案件,不再由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 1998年,广深铁路公司被撤销,广深铁路公司和广深铁路实业公司分别成立。广梅山铁路总公司改制为广梅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管辖范围也相应变更。进行调整以包括这些新公司。
根据中央政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内部机构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采用“ 5 + 3 《事业单位和综合行政事业单位模式,建立事业单位“一局四局”: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察处,公诉处,诉讼监察处广州侦查公司,案件管理处,综合行政机关设立“三个办公室”: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监察办公室,并于2017年9月21日举行了内部机构改革的揭幕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