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先后向情人转账37万余元。妻子得知后,将情人告上法庭广州正规侦探公司,要求返还转账款项。出轨方向第三方捐赠的财产能否追回? 2024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检察机关执行民法典典型案例,其中披露了“冯、李捐赠合同纠纷抗诉案”。
丈夫给情人转账,妻子起诉要求归还
二审判决返还11万余元
何某与冯某为夫妻,育有一子一女。 2017年8月起,何某经常到足疗店花钱,认识了在那里从事管理工作的李某,后与李某发生婚外情。李也知道他有家庭和孩子。
2017年8月至2019年9月,何某通过银行卡向李某转账14次,共计20万余元; 2017年8月至2019年11月,为了维持两人关系,何某通过微信向李某转账含有“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278笔交易婚外遇取证 婚内丈夫出轨,给情人转了几十万!妻子起诉第三者要求还钱。几经周折,法院是这样判决的→,共计17万余元。 2017年8月至2019年10月,李某通过微信向何某转账共计9万余元,并代何某支付足部按摩费5万余元。
2020年1月,冯某以何某向李某赠与财产侵犯其财产权为由,向四川省宣汉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何某在婚姻期间向李某赠与的财产无效,并要求李某返还该财产。捐赠财产和利息。宣汉县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冯某的诉讼请求。
冯某不服一审判决,向达州中院提起上诉。达州市中院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何某违反配偶忠实义务,向李某转移37万余元。其财产处分未经冯某核准,该捐赠无效。捐款的50%归冯所有,冯无权处置。他向李先生捐款37万元。扣除李某转账给何某的14万余元,还剩下23万余元。这23万多元,50%属于冯某,李某应归还。达州市法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李某返还冯某11万余元并支付利息。
检察机关依法抗诉,改判
最终判决返还23万元
冯某不服二审判决婚外情起诉,向四川省高院申请再审,但被驳回。随后,他向达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达州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捐赠无效,应退还全部捐赠财物。据此,向四川省检察院提出抗诉。
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对外捐赠是否部分有效或完全无效的问题,江苏省、北京市等部分地区出台了相关试行意见,但四川等地尚无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标准各有不同。根据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四川省检察院认为:
2022年5月23日,四川省检察院向四川省高院提出抗诉。
四川省高院采纳再审检察抗诉意见,于2022年10月31日作出民事判决,改判李某返还冯某23万余元(即转移赠与37万余元,减去李先生预付款1400万)并支付利息。
退一半还是全额?
如何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对“公序良俗”的认定采用了一般性规定。有些条款的灵活解释空间较大,这意味着难以准确区分法律行为的不同因素。当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受到侵犯时,法律行为就会受到影响。效果有什么影响。司法实践中,判决分为三种:捐赠有效、捐赠部分有效、捐赠无效。
夫妻共同财产捐赠给第三方的纠纷不应简单定性。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除了考虑“公序良俗”外,还应综合考察赠与人和受赠人的主观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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